老田在渝北区跟妻子闹离婚,两人对房产存款都好商量,唯独老田这些年收藏的一批古董字画,妻子坚持要分,老田却觉得这是自己的爱好投资。这离婚时,一方名下的收藏品古董字画到底该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财产分割作出规范。
老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收藏品,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若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则归老田个人。判断归属关键看购买时间,资金来源,需要证据支撑。
建议老田厘清收藏品的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收集交易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核算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先与妻子协商分割或者作价补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分割收藏品。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收藏品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等婚姻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