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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能否据此拒赔
发布时间:2026-10-09

老关在渝北区被一辆小货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对方的车没按期年检,保险公司就以车辆未年检为由拒赔,肇事司机又没钱。老关很着急,这肇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到底能不能据此拒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交强险赔付作出规范。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保险公司不能以车辆未年检为由拒赔交强险,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商业险则要看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将未年检列为免责条款且已提示说明,保险公司可能主张免赔,但交强险部分不能拒赔。

建议老关收集事故认定书,就医记录和肇事车辆未年检的证据,先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付,对商业险拒赔有异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主张各项损失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理赔,保险拒赔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