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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多辆机动车共同肇事,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时间:2026-10-02

老周在渝北区过马路时,被先后驶来的两辆车接连撞伤,两辆车的责任一时分不清谁大谁小。老周找两辆车的司机索赔,他们却互相推诿。老周很困惑,这交通事故中多辆机动车共同肇事,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多辆机动车共同肇事致老周受伤,需要根据各车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责任。若各车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则各行为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若能够确定各自责任大小的,依法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老周保留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证据和就诊记录,厘清各车在事故中的过错和责任,依法向责任方及各自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划分各方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多车肇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