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的父亲生前多次口头说,要把一套房子送给老周,可一直到父亲去世,这套房子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老周主张房子应该归自己,其他兄弟姐妹却说这房子是遗产,大家都有份。老周很困惑,这被继承人生前口头承诺赠与但未过户,到底算不算遗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房产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老周的父亲虽然口头承诺赠与,但直到去世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依法尚未转移给老周,该房产仍属于父亲的遗产。除非老周能证明双方已成立有效的赠与合同且具备履行条件,否则房产依法应当按照遗产处理。
建议老周收集父亲生前承诺赠与的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厘清是否已成立有效的赠与合同,与兄弟姐妹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确认赠与关系或依法继承,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口头赠与,遗产继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