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热线:13983626801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司机要担责吗
发布时间:2026-09-30

老周在渝北区好心让同事搭自己的顺风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事受了伤。老周心里很不是滋味,既过意不去,又担心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老周很困惑,这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司机到底要不要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老周无偿搭载同事,属于好意同乘。若事故属于老周一方的责任,依法应当减轻老周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老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减轻。老周应当依法厘清自身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妥善处理赔偿问题。

建议老周及时报警,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保留事故证据,主动与同事沟通协商,在依法减轻责任的基础上合理赔偿,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厘清责任和赔偿数额,维护双方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好意同乘,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