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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何时能要求还款
发布时间:2026-09-30

老周在渝北区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关系好,借条上只写了金额,没写还款期限。如今老周急用钱,想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没约定期限,什么时候还都行。老周很困惑,这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款期限,出借人到底何时能要求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没有约定期限的,老周作为出借人,依法可以随时催告朋友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朋友以没约定期限为由拖延不还,没有法律依据,老周依法催告后,朋友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则依法承担逾期责任。

建议老周保留借条和转账凭证,依法向朋友发出催告,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并保留催告记录,朋友逾期不还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借款期限,民间借贷纠纷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