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过马路时,规规矩矩走在斑马线上,却被一辆转弯的小车撞倒,受了不轻的伤。老周觉得自己没过错,可司机却指责老周走路不看车。老周很委屈,这斑马线上被车撞,责任到底该如何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
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保障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当减速让行。老周正常走在斑马线上被撞,司机依法应当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除非老周自身存在闯红灯等明显过错。司机指责老周走路不看车,不能免除其应当依法让行的义务。
建议老周及时报警并就医,由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保留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依法向责任方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斑马线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