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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中,养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6-09-28

老周在渝北区的邻居张大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张大爷早年收养的女儿主张继承,可张大爷的几个远房亲戚却跳出来说养女没有继承权。老周很困惑,这继承中养子女到底有没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

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依法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张大爷的养女依法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遗产,远房亲戚无权剥夺其继承权。

建议张大爷的养女收集收养登记证明和身份关系证明,依法主张继承权,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分割遗产,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其继承人身份并继承遗产。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养子女继承,遗产分割等继承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