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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股份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6-09-28

老周在渝北区与妻子婚后共同经营了一家公司,如今两人离婚,公司经营得好好的,股份怎么分成了大难题,双方都不愿公司就此散伙。老周很困惑,这离婚时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股份,到底该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出规范。

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老周与妻子可以协商一方取得股权并补偿另一方,或者协商分割股权,涉及其他股东的,还应依法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建议老周与妻子协商公司股份的分割方案,尽量维持公司稳定经营,对其他股东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分割,妥善处理股权归属。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公司股份分割,离婚财产处理等婚姻家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