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在渝北区的父亲生前借给朋友一笔钱,还没要回来就去世了,老周作为继承人想把这笔钱要回来,对方却以出借人已去世为由想赖账。老周很困惑,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死亡,继承人到底能不能继续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权依法属于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
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该债权,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老周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债务人不能以出借人去世为由拒绝还款。
建议老周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债权凭证,以及继承关系的证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偿还借款,维护继承的合法债权。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债权继承,民间借贷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