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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和小产权房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6-09-22

老李和妻子闹离婚,家里在渝北区农村有一栋自建房,还有一套小产权房,双方对怎么分争执不下。老李很困惑,这农村自建房和小产权房,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农村自建房和小产权房因权属登记的特殊性,离婚时通常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归属和折价,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出资,使用等情况判决。老李应当理清房屋的来源和出资情况。

建议老李收集房屋建造,出资和登记的证据,与对方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离婚财产分割,农村自建房等婚姻家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