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却失联了,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老李很着急,这借款人下落不明了,自己到底该怎么起诉,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下落不明,老李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并缺席判决。胜诉后,老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询和处置借款人的财产,实现债权。
建议老李保留借条,转账记录和催收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公告送达,取得胜诉判决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查询借款人名下财产,必要时申请纳入失信名单,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借款人失联,债权追讨等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