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在观音桥上班途中,见有人落水,奋不顾身下水救人,结果自己受了伤。老李很想知道,这见义勇为受的伤,到底能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李见义勇为救人,属于维护公共利益的活动,依法视同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即便事发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法律也给予保护,老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建议老李保留见义勇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证明,媒体报道,证人证言等,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维护自身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见义勇为,工伤认定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