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借钱给朋友,对方到期不还,还和老李打官司时说借条是假的,甚至在别处又弄出一起诉讼转移财产。老李很恼火,这借款人搞虚假诉讼逃债,自己到底该怎么防范和应对。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借款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债务,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制裁。老李作为出借人,可以收集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向法院反映情况,主张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建议老李保留借条,转账记录和催款记录,关注对方是否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及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举报虚假诉讼行为,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债权。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