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在渝北区被车撞伤,住院时对方司机说他小题大做,过度治疗,不肯按医院的费用赔。老李很委屈,这交通事故后的治疗费用,到底哪些该赔哪些不该赔,过度医疗怎么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依法应当由侵权人赔偿。赔偿以合理必要为限,如果治疗确属恢复健康所必需,就应当赔偿,侵权人不能随意以过度医疗为由拒绝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
建议老李保留病历,医疗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固定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联的证据,依法主张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对方对费用合理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业鉴定,由法院依法认定赔偿范围。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