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在渝北区一家公司被拖欠工资,想直接去法院告公司,却被告知要先仲裁。老李很困惑,这劳动争议,到底是不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依法实行仲裁前置,老李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直接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建议老李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工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