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被一辆醉驾的车撞伤,司机被警方控制。老陈想弄清楚,这醉驾撞人,司机除了赔钱,到底还要承担什么责任,自己的损失能不能得到赔偿。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过错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
醉驾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司机依法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老陈作为受害人,依法可以要求醉驾司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建议老陈保留事故认定书和就医记录,配合公安机关处理醉驾司机的刑事责任,同时依法向司机和保险公司主张民事赔偿,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醉驾肇事,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