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被一辆车撞伤,司机是无证驾驶。对方没有钱赔,老陈担心这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交强险到底还赔不赔,自己的医疗费能不能有着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老陈作为受害人,依法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保障自己的医疗费等损失。
建议老陈保留事故认定书和就医记录,收集对方无证驾驶的证据,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付,保险公司拒赔或者不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