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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游戏账号网店等虚拟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6-09-13

老陈和妻子离婚,除了房子车子,两人还共同经营着一家网店,老陈名下还有不少价值不菲的游戏账号。妻子要求这些也一起分。老陈很困惑,这游戏账号和网店算不算财产,离婚时该怎么分。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网店和游戏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属于受保护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或共同投入形成,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老陈需要判断这些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依法处理。

建议老陈梳理网店的经营投入,收益情况和游戏账号的取得时间,投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判断虚拟财产的归属,先与妻子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合理的分割方式。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虚拟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