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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6-09-13

老陈在渝北区一家公司干了快两年,公司一直没跟他签书面劳动合同。他想主张双倍工资,却听说有时间限制。老陈很着急,这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到底该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仲裁时效。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请求,依法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老陈需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一年内及时主张,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获得支持。

建议老陈梳理入职时间,工资发放记录和未签合同的事实,收集考勤,工资条,工作沟通等证据,及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差额,避免拖延导致时效届满。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