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开车被后车追尾,惯性之下又撞上了前面的车,成了三车连环相撞。交警处理后,老陈很困惑,这多车连环相撞的事故,各方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赔偿又该怎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多车连环相撞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各车的过错和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来确定。老陈被追尾后撞击前车,其责任要结合是否保持安全车距,是否存在过错等判断。通常后车对追尾承担主要责任,但需结合具体案情。
建议老陈保留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录像和事故认定书,梳理各车的过错情况,先依据事故认定与各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连环相撞,交通事故责任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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