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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离婚时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6-09-12

老陈和妻子结婚前签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如今两人闹离婚,妻子却提出婚前协议不作数,要重新分割财产。老陈很困惑,这婚前财产协议到底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老陈和妻子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财产,一方不能随意反悔,除非能够证明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建议老陈保留婚前财产协议的书面文本,梳理协议签订时双方是否真实自愿,收集婚后财产的实际状况,先与妻子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按照婚前协议的约定分割财产。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婚前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等婚姻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