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和妻子结婚时,为了表忠心,签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谁要是出轨,谁就净身出户。如今夫妻感情出了问题,老陈心里没底,这忠诚协议里净身出户的约定,到底算不算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忠诚协议的效力,需要结合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综合判断。关于出轨方净身出户的约定,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结合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平原则等因素审查其效力,不能简单一概认定有效或无效。
建议老陈和妻子梳理忠诚协议的具体内容,评估协议的合法性,如果发生争议,收集相关证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依法认定协议的效力。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忠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等婚姻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