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和妻子闹离婚,才发现在婚姻期间,妻子背着自己把家里大笔存款转给了她的父母。老陈很气愤,这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能擅自送给娘家,离婚时这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大额处分共同财产,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老陈的妻子擅自将大额存款赠与父母,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老陈可以主张对该部分财产多分,并依法追索。
建议老陈收集妻子转账的记录,银行流水和赠与的证据,梳理赠与发生的时间,金额和用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擅自处分的共同财产进行追索并要求在分割时对妻子少分或者不分。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夫妻财产,擅自赠与等婚姻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