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一家工厂上班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住院治疗后还需休养一段时间。老陈不清楚,这停工休养期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到底能拿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老陈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建议老陈保留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和休假证明,及时向单位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不支付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