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主妇离婚,能要家务劳动补偿吗
渝北区的吴女士婚后当了八年全职主妇,抚育两个孩子,照料公婆,把家里操持得妥妥当当,丈夫安心在外打拼。如今两人准备离婚,吴女士心里没底,这些年没有收入,她能要家务劳动补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吴女士的情形正落在规定之内,她负担明显较多,离婚时可以主张补偿。这项补偿不以对方有过错为前提,也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同时提出;具体数额通常综合家务时间,强度,对方收入和生活水准等因素确定。
想主张补偿,证据要提前备好:孩子的接送辅导记录,老人就医陪护凭证,家庭开支的支付明细,都能证明付出;协议离婚的,可在协议中写明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的,诉讼时一并主张,别把这项权利漏掉。
家务劳动的价值不该被轻飘飘带过。重庆律师可以为全职一方理清各项可主张的权利;两江新区律师熟悉这类案件的裁量思路,能帮你把补偿的证据做得更扎实。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