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遭遇交通事故受了重伤,治疗一段时间后留下了后遗症。老陈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好确定赔偿金额,却不知道这鉴定到底该怎么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伤残鉴定和残疾赔偿金作出了规定。
伤残等级是确定残疾赔偿金的重要依据。老陈可以在治疗终结后,通过协商一致选定鉴定机构,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据此确定残疾赔偿金。
建议老陈保留全部就医资料,在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先行与对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