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关系好,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让朋友写借条。现在朋友不认账,说这是老陈还他的钱。老陈很着急,这没有借条,光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起诉要回。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仅有转账凭证的民间借贷案件的举证责任作出了规定。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老陈仍然可以起诉。只要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对方主张是其他性质的款项的,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关系,资金往来等情况综合认定。
建议老陈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催款的录音等证据,尽可能补强借款合意的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朋友归还借款。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民间借贷,借款凭证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