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过马路时被一辆车撞伤,司机当场逃逸,至今没找到。老陈住院花了不少钱,人没抓到,这赔偿到底该找谁要,老陈一筹莫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肇事司机逃逸,老陈可以先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如果肇事车辆不明或者没有投保,可以依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建议老陈及时报警,保留交通事故证明和就医票据,查明肇事车辆和保险情况,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符合条件时申请救助基金,必要时依法起诉。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