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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送货撞伤路人,谁来赔偿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在渝北区过马路时,被一辆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撞伤。快递员说自己是给快递公司打工的,让老陈找公司赔。老陈很困惑,这赔偿到底该找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快递员在送货过程中撞伤老陈,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作为用人单位的快递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陈可以直接向快递公司主张赔偿,公司不能以是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推脱。

建议老陈保留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票据和快递员身份,公司的相关证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快递事故,用人单位责任等民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