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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太高,超出部分能拒付吗
发布时间:2026-09-02

老陈向朋友借了一笔钱应急,约定月息很高,一年下来利息滚得吓人。老陈还不上,朋友还要继续算高利息。老陈很发愁,这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到底要不要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率保护上限作出了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老陈对于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超限部分可以主张冲抵本金或者返还。

建议老陈保留借条,转账凭证和利息计算记录,梳理实际借款和已付利息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不予支付并重新核算。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民间借贷,高利贷等民事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