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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朋友做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26-09-01

老陈为朋友老吴的一笔借款做了担保,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后来老吴还不上钱,债权人找到老陈要求还钱。老陈慌了,这担保签了字到底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老陈为老吴提供保证,具体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如果是一般保证,老陈在老吴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前可以拒绝承担;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老陈还款。

建议老陈先查看担保合同,明确保证方式,督促老吴尽快还款。如果被债权人追偿,老陈在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老吴追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保证责任,担保追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