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几年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写了借条,但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老陈现在要钱,朋友却以时间太久为由推脱。老陈很担心,这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到底怎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老陈可以随时要求朋友还款,诉讼时效从老陈第一次主张权利,要求朋友还款时开始计算三年。老陈现在要钱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依法起诉。
建议老陈保留借条原件,以及催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尽快向朋友书面催款并固定证据,必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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