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在渝北区开车被人追尾,受了伤住院治疗,一段时间没法上班。对方保险公司理赔时,对误工费的金额争议很大。老陈想问,这误工费到底该怎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赔偿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则根据实际收入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
建议老陈收集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等证据,据此与对方协商误工费金额,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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