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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效吗,遗嘱有哪些形式
发布时间:2026-08-31

老陈的父亲临终前,当着几个人的面口头交代了财产分配,可老陈的兄弟却质疑这口头遗嘱不算数。老陈很困惑,这口头遗嘱到底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只有在危急情况下,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时才可能有效。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老人能够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却没有立,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建议老陈回忆父亲立口头遗嘱时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见证人,是否属于危急情况等,收集相关证据。如果对遗嘱效力有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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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