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和妻子结婚不到一年就闹离婚,老陈想到当初给出去的彩礼十几万,心里不是滋味,想把这笔彩礼要回来。可妻子说彩礼是赠予,不能退。这彩礼到底能不能要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关于彩礼返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彩礼能不能返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老陈和妻子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一般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如果符合未共同生活或者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条件,可以主张返还。
建议老陈收集给付彩礼的凭证,以及双方婚姻存续情况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返还条件,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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