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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6-08-29

老周的离婚判决里写明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可对方一直不给。老周带着孩子日子艰难,这抚养费怎么才能要回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生效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判决确定的抚养费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的,老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从对方工资,账户中划扣,还可以依法对拖欠抚养费的一方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建议老周准备好生效判决书和对方未支付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及时查控。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抚养费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