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在渝北区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他负全责,老何觉得很不公平,认为对方闯红灯也有责任。他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老何对事故认定不服,应当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依据,复核期间不停止对事故的处理。
建议老何保留事故认定书原件,现场照片和证据材料,在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避免超过法定期限。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