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提前通知他不再续签。老何干了四五年,突然没了工作,他琢磨着,这合同到期不续签,到底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老何的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又不属于他主动拒绝续签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向老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他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建议老何保留劳动合同和公司不续签的通知,与公司核算经济补偿的数额,公司拒不支付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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