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禹家楼上把原来的卫生间改造成了卧室,防水没做好,结果漏水把老禹家的天花板泡得不成样子。老禹找楼上理论,对方却推说不是自己造成的。
业主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更不得损害相邻方的权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上擅自把卫生间改作他用,破坏了原有的防水体系导致漏水,应当对楼下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修复费用和物品损失。
建议老禹保留漏水照片,维修票据和沟通记录,先请物业协调,协商不成起诉要求楼上修复并赔偿。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房屋漏水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