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坐公交车时司机急刹车,她没站稳摔倒在地受了伤。公交公司口头说会处理,却迟迟没有下文。坐公交受了伤,这赔偿到底该找谁要。
乘客购票乘车,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小韩因司机急刹车摔倒受伤,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她应当保留好车票,就医记录和事发经过的证据。
建议小韩及时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或依法起诉。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乘车受伤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追索赔偿。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