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被一辆车撞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对方只买了交强险,超出部分迟迟不肯赔,还玩起了失联。冯先生住院花了不少钱,对方全责却不赔,他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冯先生可以先向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超出部分要求对方和其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付。如果对方拒不赔偿,冯先生可以起诉,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冯先生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费用清单等证据,及时通过诉讼维护权益。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追索全部损失。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