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下班骑电动车回家,在非机动车道上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左腿骨折。她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却说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得是对方主要责任才算工伤。刘女士很困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键有两点:一是在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电动车撞电动车也属于交通事故。只要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或主要责任,刘女士就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但要注意,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等材料。
建议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劳动者,第一时间报警、就医,保留所有证据。同时提醒,如果是自己摔伤或自己主责的事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您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工伤认定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完整的认定和赔偿流程。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