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的父亲与继母结婚十五年,父亲去世后,继母换了门锁,不让他进家门取父亲的遗物。家里的存款、房产证也都在继母手里。小张认为这些都是父亲的遗产,自己也有份。
这涉及法定继承的份额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母作为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小张作为子女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存款和房产如果属于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将继母的一半份额分出,剩下的一半才属于父亲的遗产,由继母和小张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继母擅自占有所有财产是不合法的,小张完全有权主张自己的继承份额。
建议小张先尝试与继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起诉前要收集好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信息、父亲的死亡证明等材料。您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继承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法定继承权的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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