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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乘客开门撞伤路人,司机、乘客、平台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6-08-12

小马坐网约车到目的地,司机停在路边后,小马开门下车时没注意后方,撞倒了骑车路过的老人,导致老人手臂骨折。老人家属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司机说他只是停车,乘客说是司机没提醒才出事。

这属于多方责任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关于责任划分:乘客开门前有义务观察后方情况,未观察即开门是主要过错方;司机应当在停车时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并选择安全位置停车,未尽到提醒义务也要承担责任。此外,网约车平台作为承运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对乘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第三人损害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的责任比例由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综合判定。建议先报交警处理,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了解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