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十岁的小明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偷偷用妈妈的支付宝给主播打赏了三万多块。妈妈发现后崩溃——三万块是家里一个月的生活费。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款,对方态度模糊。这些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大额打赏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行为无效,平台应当返还。
但司法实践中退款不是绝对的。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辨识能力、家长是否尽到监护职责(比如是否保管好支付密码)、平台是否履行了审核义务(是否提示大额消费、是否有身份核验机制)、打赏记录是否明显异常等。如果家长存在严重监护疏忽——比如把支付密码告诉孩子、长期间没有查看账单——可能被认定承担一定过错责任,退款金额可能按比例扣减。
家长发现孩子擅自打赏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收集证据;第二,联系平台客服要求退款并保留沟通记录;第三,如果平台拒绝,向消费者协会或网信部门投诉;第四,最后走诉讼途径。同时建议家长做好预防:不将支付密码告诉未成年人,设置支付验证。重庆律师在处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时,帮助家长梳理平台责任和家长过错的法理争议,两江新区律师也提醒广大家长增强网络支付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此类纠纷发生比事后维权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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