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儿子在学校体育课上打篮球时,被同学撞倒在地,左手手臂骨折。送到医院做了手术,医药费花了两万多,后续还要康复治疗。学校老师说这是孩子们正常体育活动中的意外,学校没有责任。你心里不是不想理解学校,但你交了几千块的学费,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真的一句话就撇清了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断学校是否有责任,核心在于学校是否尽到了与教育管理活动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
具体而言,要考虑以下因素:体育课活动的内容和强度是否适合该年龄段的学生,体育老师是否在场进行了必要的安全讲解和动作指导,学校的运动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事故发生后学校是否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等。如果学校在以上某个环节存在缺失,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事故完全由其他学生的故意行为造成,责任主体可能是该学生的监护人。
重庆律师建议,孩子在学校受伤后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并要求调取监控录像,保留好所有医疗记录和费用凭证。两江新区律师提醒,大多数学校都购买了校方责任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家长不必过于担心学校因赔偿而无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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