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在路边停车被收了二十块,要发票时管理员指着牌子说"没有什么发票"。他觉得不太对但又懒得较真。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停车经营方有法定义务提供发票。不给发票可能意味着该收费点未经合法授权——否则怎会没有发票资质?也可能是收费员逃税故意不给,税务机关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车主遇此情况应:要求收费员提供正规票据;无法提供的,记录停车地点位置、收费人员信息(拍照),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投诉或向城管部门举报。在一些城市路边停车实施电子收费,通过扫码支付后可能有电子发票推送选项,支付时留意。无论什么理由,经营方收了钱就有义务提供发票——这不是"便民例外"而是法定义务。遇到不明不白的收费更要较真。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需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欢迎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