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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坏了你的车却找不到人,整栋楼要一起赔吗?
发布时间:2026-07-22

小周把车停在小区楼下的地面车位,第二天一早发现前挡风玻璃被砸了个大窟窿,引擎盖上躺着一个碎了一半的花盆。他抬头往上看,二十多层的住宅楼密密麻麻几十户人家,根本没法确定花盆是从哪家掉下来的。报了警,物业也说监控没拍到。修车花了六千多,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不是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给高空抛物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路径。这条法律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关键是后半句——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查不到谁扔的花盆,那一整栋楼朝向这一侧的所有住户,除非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比如当时家里没人、窗户封死了——否则都要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有人会觉得这不太公平:「又不是我扔的,凭什么要我赔?」立法者这么设计是有考虑的:高空抛物的危害极大,不解决「找不到人」的问题,受害者就永远得不到救济;同时用「连坐」机制倒逼全体住户互相监督、主动举报,从源头减少高空抛物行为。这项制度在实际审判中已被广泛适用。

另外,物业公司也不是旁观者。《民法典》同一条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比如安装仰拍摄像头、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排查外墙隐患。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车被砸了不要认栽。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要求物业配合排查,保留维修票据。如果查不到肇事者,依法起诉可能加害的全部住户。法律不要求受害者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让高空抛物不再是「零成本」的恶习。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