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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吞了钱不出货——找谁说理去?
发布时间:2026-07-21

叶先生在商场门口的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一瓶饮料,扫码付了八块钱,饮料却没掉出来。他找了商场,商场说售货机不是他们的;他打售货机上的客服电话,打了一天没人接。八块钱是不多,但这种被"吞"了钱的感觉让人很不爽。

"就算是八块钱,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吞了钱就不管了?"

自动售货机在法律上属于"无人零售"模式,消费者扫码付款与售货机运营商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售货机收了钱不出货,属于运营商违约——没有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运营商退还货款,或者重新交付商品。每一台售货机上按规定应当标明运营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和投诉途径。如果运营商拒绝退款或者联系不上,还可以向售货机设置场所的管理方(比如商场)主张——虽然商场不是合同的直接当事方,但商场作为场地方,对放置在其场所内的售货机负有一定的管理和协助义务。

叶先生可以做的是:拍照记录售货机的编号、位置、运营商信息,保留付款记录,向运营商提出退款。联系不上的,向12315投诉举报,或者向商场管理方反映要求其协助联系。

钱再少也是钱,无人零售不等于无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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